國泰現金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國泰現金管理貨幣A)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國泰現金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國泰現金管理貨幣A)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9月17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國泰現金管理貨幣基金代碼020031
下屬基金簡稱國泰現金管理貨幣A下屬基金代碼020031
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11
基金類型貨幣市場基金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2020-05-15
基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丁士恒
證券從業日期2014-01-01
本基金合同存續期內,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其他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資”。
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和保持較高流動性基礎上,力求獲得高于業績比
投資目標
較基準的穩定回報。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資券;
4.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投資范圍
5.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
6.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中期
票據;
8.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
具。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主要投資策略1、整體配置策略;2、類別資產配置策略;3、明細資產配置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稅后)
本基金為貨幣市場基金,是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低風險品種。本基金的
風險收益特征
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數據截止日期:2025-06-30
0.02%其他資產
24.16%買入返售金融
資產
27.83%銀行存款和結
算備付金合計
48.00%固定收益投資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凈值收益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數據截止日期:2024-12-31
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凈值收益率 3.6111% 2.2349% 3.2241% 1.9538% 1.9461% 2.1122% 2.2418% 1.8037% 1.8201% 1.6706%
業績基準收益率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注: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持有期限(N)
申購費(前收費)-0.00%
贖回費-0.00%
注: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在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發生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5%且偏離度為負的情形時;
2、發生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50%,且投資組合中現金、
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
值的比例合計低于10%且偏離度為負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
回申請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并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
托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收費方式/年費率
費用類別收取方
或金額(元)
管理費0.28%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0.05%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0.25%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81,000.00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120,000.00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按照國家有關
規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費用相關服務機構
約定可以在基金財
產中列支的費用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上表中年費用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
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0.58%
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近一次基
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更新)等銷售文件。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對本基金資產產生潛在風險。
2、信用風險
指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
期本息,導致基金資產損失。
3、流動性風險
(1)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為普通開放式基金,投資人可在本基金的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業務。
為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本基金管
理人將合理控制基金份額持有人集中度,審慎確認申購贖回業務申請,提示投資人注意本基
金的申購贖回安排和相應的流動性風險,合理安排投資計劃。
(2)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各類資產及投資標的的交易活躍程度與價格的連續性情況,評估
各類資產及投資標的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并進行動態調整,以滿足基金運作過程中的流動性要
求,應對流動性風險。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受全額贖回或
部分延期贖回。
(4)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實施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
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作為
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實施備用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決策程
序依照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基金管理人應時刻防范可能產生的流動
性風險,對流動性風險進行日常監控,切實保護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采取備用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可能對投資人造成無法贖回、贖回延期辦理、贖回款項延期支付、贖回時承擔沖擊
成本產生資金損失等影響。
4、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等判斷有誤、獲取的
信息不全等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對基金收
益水平存在影響。
5、操作或技術風險
指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
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
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
注冊登記機構、代銷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等。
6、合規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規及基金合
同有關規定的風險。
7、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8、其它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
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經友好協商解決,如經
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按《基金合同》的約定提交仲裁,仲裁機構見《基金
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gtfund.com或咨詢客服電話: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及更新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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