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慧啟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摩根慧啟成長混合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摩根慧啟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摩根慧啟成長混合C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6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摩根慧啟成長混合 基金代碼 025082
下屬基金簡稱 摩根慧啟成長混合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5083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國)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李德輝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2年7月15日
注:本基金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請閱讀招募說明書第九章“基金的投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行業配置與自下而上精選個股相結合,基于嚴格的風險控制,力爭實現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和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次級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進行融資交易。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品種的
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分析和持續跟蹤基本面、政策面、市場面等多方面因素,對宏觀經濟、國家政策、資金面和市場情緒等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進行深入分析,重點關注包括 GDP 增速、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凈出口增速、通脹率、貨幣供應、利率等宏觀指標的變化趨勢,結合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征,確定合適的資產配置比例。本基金將根據各類證券的風險收益特征的相對變化,適度的調整確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及現金等類別資產間的分配比例,動態優化投資組合。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將優先配置股票資產,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投資比例為60%-95%,其中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堅持“成長與價值并重”的選股理念,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臺,自上而下形成行業配置觀點,選擇中長期有較大發展空間的優勢行業進行重點配置;同時自下而上形成個股配置觀點,挖掘并靈活投資于各行業中最具有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通過行業配置與個股選擇,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 此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資策略還包括: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債券投資策略;股指期貨投資策略;股票期權投資策略;國債期貨投資策略;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存托憑證投資策略;融資業務策略等。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800成長指數收益率×60%+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20%+中債-國債總全價(1-3年)指數收益率×2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產品,預期風險和收益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將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本基金份額的認/申購費率為0。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 -
固定管理費 0.6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或有管理費 0.6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超額管理費 0.3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5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費用。
注:1、贖回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申請日該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用+該筆贖回確認應返還的或有
管理費(如有)-該筆贖回確認應扣除的超額管理費(如有)。
2、本基金根據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與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在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
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確定該筆基金份額對應的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
365天,下同),則該筆份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
上,則根據該筆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該筆份額對應的管理費率檔位:若該
筆份額持有期間相對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益率(扣除超額管理費后)超過6%且持有收益率(扣
除超額管理費后)為正,按1.5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超額管理費率0.3%)
確認管理費;若持有期間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
率0.6%)確認管理費;對于其他情形,該筆份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
確認管理費。
3、本基金交易證券、期貨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欲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投資本基金的風險:
(1)市場風險
主要的風險因素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
(2)管理風險
(3)流動性風險
(4)特定風險
1)浮動管理費模式相關風險
a.本基金的管理費由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組成,其中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取決于
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長和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水平(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費用與稅收”章節的相關
規定),因此投資者在認/申購本基金時無法預先確定本基金的整體管理費水平。
b.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對于投資者贖回或轉換轉出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持有期限不足一年的
基金份額,將不考慮其收益率情況,均按1.2%年費率收取管理費,因此存在投資者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
低于業績比較基準一定比例,但因持有期限不滿一年從而無法獲得或有管理費返還的風險。
c.本基金在計算基金份額凈值時,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算管理費,該費率可能高于
或低于不同投資者最終適用的管理費率。在基金份額贖回、轉換轉出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下,投資者持有期
間實際年化收益率可能與按披露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的年化收益率存在差異,投資者的實際贖回款項、轉換
轉出款項或清算款項的金額可能與按披露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的結果存在差異,具體以登記機構確認數據
為準。
d.本基金采用浮動管理費的收費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投資收益的保證。
2)本基金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具有對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不能完全規避市場下跌
的風險,在市場大幅上漲時也不能保證基金凈值能夠完全跟隨或超越市場上漲幅度。本基金將根據各類證券
的風險收益特征的相變化,適度的調整確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及現金等類別資產間的分配比例,動態優
化投資組合,以控制特定風險。
3)本基金采用證券經紀商交易結算模式,即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選定的證券經紀商進行場內交易,
并由選定的證券經紀商作為結算參與人代理本基金進行結算,該種交易結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資運作
過程中的信息系統風險、操作風險、交易指令傳輸和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風險、無法完成當日估值的風險、
交易結算風險、投資信息安全保密風險、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放風險等風險。
(5)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
(6)股指期貨的投資風險
(7)國債期貨的投資風險
(8)股票期權的投資風險
(9)港股通的投資風險
(10)存托憑證的投資風險
(11)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
(12)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13)操作或技術風險
(14)合規性風險
(15)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風險
(16)其他風險
2、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基金投資者自愿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
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基金代銷機構代理銷售,但是,基金資產
并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基金代銷機構擔保收益,代銷機構并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關于本基金完整的風險揭示請見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
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守信、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地點為上海市,按照上海國際經濟貿
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
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
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
網址:am.jpmorgan.com/cn客服電話:400-889-4888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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