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東興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東興中債1-3年政金債指數 基金代碼 025123
基金簡稱A 東興中債1-3年政金債指數A 基金代碼A 025123
基金簡稱C 東興中債1-3年政金債指數C 基金代碼C 025124
基金管理人 東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債券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王卉妍女士 2014年09月1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如果本基金投資的政策性金融債發行人、政策性銀行發生改制,且可能對本基金投資運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產生較大影響的,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可進行轉型或終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東興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指數化投資,爭取在扣除各項費用之前獲得與標的指數相似的總回報,追求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的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投資于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非屬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的其他債券(包括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待償期為0.5-3年(包含0.5年和3年)的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采用抽樣復制和動態最優化的方法,投資于標的指數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動性的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或選擇非成份券作為替代,構造與標的指數風險收益特征相似的資產組合,以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追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0%以內。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指數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指數成份券發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或違約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券進行調整。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收益率*95%+銀行人民幣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稅后)*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指數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理論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樣復制和動態最優化的方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債券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東興中債1-3年政金債指數A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認購費 M 0.20%
100萬元≤M 0.10%
M≥500萬元 1000元/筆
申購費(前收費) M 0.30%
100萬元≤M 0.15%
M≥500萬元 1000元/筆
贖回費 N<7天 1.50%
N≥7天 0.00%
東興中債1-3年政金債指數C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贖回費 N<7天 1.50%
N≥7天 0.00%
認購/申購費C: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申購費。
注:投資人重復認購、申購,須按每次認購、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本基
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費用由認購、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
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 收取方
管理費 0.15%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05%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A - 銷售機構
銷售服務費C 0.1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財產中扣除。 相關服務機構
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年金額,由基金整體承擔,非單個基金份額類別費
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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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標的指數的風險
(1)標的指數下跌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投資
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值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
化,產生風險。
(2)標的指數計算出錯的風險指數編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導致標的指數的表現與總體市
場表現產生差異,從而使基金收益發生變化。同時,標的指數許可方不對指數的實時性、完
整性和準確性做出任何承諾。標的指數值可能出現錯誤,投資者若參考指數值進行投資決策
可能導致損失。
(3)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如果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如前
述標的指數調整導致投資范圍等發生實質變更,則基金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風險收
益特征將與新標的指數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2、基金跟蹤偏離風險
基金在跟蹤標的指數時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基金的業績表現與標的指數表現之間可能產
生差異,主要影響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采用抽樣復制和動態最優化策略,投資于標的指數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動性
的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或選擇非成份券作為替代,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構成可能存在
差異,從而可能導致基金實際收益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偏離;
(2)在標的指數編制中,債券利息計算再投資收益,而基金再投資中未必能獲得相同
的收益率;
(3)指數調整成份券時,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可能暫時擴大與標的指數的構成差
異,而且會產生相應的交易成本;
(4)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場沖擊成本、管理費和托管費等,
可能導致本基金在跟蹤指數時產生收益上的偏離;
(5)基金發生申購或贖回時將帶來一定的現金流或變現需求,當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
時,或受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起點的限制,本基金投資組合面臨一定程度的跟蹤偏離風險;
(6)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對指數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技術手
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業績比較基準
的跟蹤程度。
3、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
2.0%。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
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4、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
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
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
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
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
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
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5、成份券停牌或違約的風險
成份券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生停牌時,基金可能面臨因無法及時調整
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的風險。基金可能面臨因成份券發行人不能按時
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從而帶來損失的風險。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指數成份券發生明
顯負面事件面臨違約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券進行調整,由此可能影響投
資者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6、投資政策性金融債的風險
(1)政策性金融債流動性風險。政策性金融債市場投資者行為具有一定趨同性,在極
端市場環境下可能集中買入或賣出,存在流動性風險。
(2)投資集中度風險。政策性金融債發行人較為單一,若單一主體發生重大事項變化,
可能對基金凈值表現產生較大影響。
(3)政策性銀行改制后的信用風險。若未來政策性銀行進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債券的
性質有可能發生較大變化,債券信用等級也可能相應調整,基金投資可能面臨一定信用風險。
(4)轉型或終止基金合同的風險。如果本基金投資的政策性金融債發行人、政策性銀
行發生改制,且可能對本基金投資運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產生較大影響的,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本基金可進行轉型或終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
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本基金轉型或終止基金合同的風險。
二、本基金普通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
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風險、再投資風險、估值風險、經營風險等)、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
合規性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
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和其他風險等。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
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
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
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網址:www.dxamc.cn][客服電話:400-670-1800]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東興中債1-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