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通消費優選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19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發起 基金代碼 025580
基金簡稱A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發起A 基金代碼A 025580
基金簡稱C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發起C 基金代碼C 025581
基金管理人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賈雅楠 - 2017年07月03日
注: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消費主題相關證券,在合理控制風險并保持基金資產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
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資產的0-50%);投資于消費主題相關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和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2、消費主題的界定;3、股票投資策略;4、債券投資策略;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6、國債期貨投資策略;7、股票期權投資策略;8、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9、融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內地消費主題指數收益率×65%+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收益率×15%+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2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理論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風險收益特征A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理論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風險收益特征C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理論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注:詳見《財通消費優選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九、基金的投資”。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本基金暫無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本基金暫無業績數據。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發起A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認購費 M 1.20% -
100萬≤M 0.80% -
300萬≤M 0.40% -
M≥500萬 1000.00元/筆 -
申購費(前收費) M 1.50% -
100萬≤M 1.00% -
300萬≤M 0.50% -
M≥500萬 1000.00元/筆 -
贖回費 N 1.50% -
7天≤N 0.75% -
30天≤N 0.50% -
N≥180天 0.00% -
財通消費優選混合發起C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贖回費 N 1.50% -
7天≤N 0.50% -
N≥30天 0.00% -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1.2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C 0.6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審計費用和信息披
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
告披露為準。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
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
(一)市場風險
1、經濟周期風險;2、政策風險;3、利率風險;4、信用風險;5、再投資風險;6、購買力風
險;7、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二)管理風險
(三)估值風險
(四)流動性風險
(五)本基金特有風險
1、資產配置風險: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
(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資產的0-50%),投資于消費主題相關股票的比例不低于
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屬于股票倉位偏高且相對穩定的基金品種,受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影響較
大,如果股票市場出現整體下跌,本基金的凈值表現將受到影響。
2、投資主題風險:本基金投資于消費主題相關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此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業績與本基金界定的消費行業證券的相關性較大,需承擔相應風險。
3、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風險
(1)港股交易失敗風險
目前港股通業務存在每日額度限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
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
基金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如果未來港股通相關業務規則發生變化,以新的
業務規則為準。另外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2)匯率風險
本基金以人民幣募集和計價,但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證券市場。港幣相對于人民幣的匯
率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資產價值,從而導致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人民幣對
港幣的匯率的波動也可能加大基金凈值的波動,從而對基金業績產生影響。此外,由于基金運作中
的匯率取自匯率發布機構,如果匯率發布機構出現匯率發布時間延遲或是匯率數據錯誤等情況,可
能會對基金運作或者投資者的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3)境外市場的風險
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于香港市場,投資將受到香港市場宏觀經濟運行情況、貨幣政策、財
政政策、產業政策、交易規則、結算、托管以及其他運作風險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上述因素的波動
和變化可能會使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另外還面臨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
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
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4、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
(1)流動性風險
科創板股票交易實施更加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投資者門檻高;隨著后期上市企業的
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臨交易不活躍、流動性差等風險;且投資者可能在特定階段對科創板個股形
成一致性預期,存在本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成交的風險。
(2)退市風險
科創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嚴格,退市時間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設置暫停上
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可能給基金資產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3)集中投資風險
因科創板上市企業均為科技創新成長型企業,其商業模式、盈利風險、業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
似,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金資產凈值波動。
5、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1)存托憑證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存托憑證的交易框架中涉及發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個法律主體,其交易結構及原理與股
票相比更為復雜。存托憑證屬于市場創新產品,中國境內資本市場尚無先例,其未來的交易活躍程
度、價格決定機制、投資者關注度等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存托憑證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
大幅波動的風險。
(2)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
存托憑證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
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
外基礎證券。
(3)存托憑證存續期間的風險
存托憑證存續期間,存托憑證項目內容可能發生重大、實質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憑證與基
礎證券轉換比例發生調整、紅籌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對存托協議作出修改、更換存托人、更換托管人、
存托憑證主動退市等。部分變化可能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對其投資者生效。存托憑證的投資者
可能無法對此行使表決權。
存托憑證存續期間,對應的基礎證券等財產可能出現被質押、挪用、司法凍結、強制執行等情
形,存托憑證的投資者可能失去應有權利的風險。
(4)退市風險
存托憑證退市的,可能面臨存托人無法根據存托協議的約定賣出基礎證券,存托憑證無法轉到
境內其他市場進行公開交易或者轉讓,存托人無法繼續按照存托協議的約定為投資者提供相應服務
的風險。
(5)其他風險
存托憑證還存在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
被攤薄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
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等。
6、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與資產質量有關,比如債務人
違約可能性的高低、債務人行使抵消權可能性的高低,資產收益受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的影響程
度,資產收益與外部經濟環境變化的相關性等。如果資產支持證券受上述因素的影響程度低,則資
產風險小,反之則風險高。
7、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的投資風險
(1)基差風險。在使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對沖市場風險的過程中,基金財產可能因為股指期
貨、股票期權合約與標的指數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風險。
(2)系統性風險。組合現貨的β可能不足或者過高,組合風險敞口過大,股指期貨、股票期權
空頭頭寸不能完全對沖現貨的風險,組合存在系統性暴露的風險。
(3)杠桿風險。股指期貨、股票期權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工具,實行保證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桿
性,高杠桿效應放大了價格的波動風險;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基金
資產遭受較大損失。
8、國債期貨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
市場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生變化的風險。基差風險是期貨市場的
特有風險之一,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生意外損
益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
立或了結頭寸的風險,此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風險,是指
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9、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融資業務存在信用風險、投資風險和合規風險等風險。具體而言,信
用風險是指本基金在融資業務中,因交易對手方違約無法按期償付本金、利息等證券相關權益,導
致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投資風險是指本基金在融資業務中,因投資策略失敗、對投資標的預判失
誤等導致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合規風險是指由于違反相關監管法規,從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的風
險,主要包括業務超出監管機關規定范圍、風險控制指標超過監管部門規定閥值等。
10、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時,發起資金提供方將運用發起資金認購本基金的金額
不低于1000萬元,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滿三
年后,發起資金提供方將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持有,屆時,發起資金提供方有可能贖回認購
的本基金份額。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
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本基金面臨自動
清算的風險。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七)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
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應將
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
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財通基金官方網站[www.ctfund.com][客服電話: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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