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以下簡稱“本基
金”)的發(fā)售已獲中國證監(jiān)會2025年10月15日證監(jiān)許可【2025】2307號文注
冊。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
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2、本基金類別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本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對于本基金的各類基金份額,每份基金份額設定最短持有期,即基金合同生
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確認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
始日),至該日3個月后的對應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間的區(qū)間,
若該日3個月后的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
日。基金份額在最短持有期內不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
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結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期間可以辦理贖回及
轉換轉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個工
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
的開放持有期首日起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轉換轉出業(yè)務的,該基金
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
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為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構為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的發(fā)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
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
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本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銷售機構(包括直銷和其他銷售機構)公開發(fā)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募集情況適
當縮短或延長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時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fā)售
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7、募集規(guī)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為2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在
募集期內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預計T日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
本基金募集總規(guī)模(以有效認購金額計算,不含募集期間利息)接近、達到或超
過募集規(guī)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xiàn)規(guī)模的有效控制,
本基金可于T+1日提前結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當發(fā)生末日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與結果。未確
認部分的認購款項本金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
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2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末
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末日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
請確認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和“末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都不
包括利息。
當發(fā)生部分確認時,末日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單筆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
的費率計算,末日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確
認結果以本基金登記機構的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
敬請投資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內認購申請總額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
因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認購確認方式,將導致募集期內最后一日的認購確認
金額低于認購申請金額,可能會出現(xiàn)認購費用的適用費率高于認購申請金額對應
的費率的情況。
8、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起點為
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
基金管理人直銷網(wǎng)點接受首次認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50,000元(含
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20,000元(含認購費)。通過基金
管理人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辦理基金認購業(yè)務的不受直銷網(wǎng)點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的限
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認
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guī)允
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認購的金額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依照《公開募集證券
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
媒介公告。
9、本基金目前對單個投資人的認購不設上限限制,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
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
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
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
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
確認為準。
10、基金投資人在基金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認購
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11、投資人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
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
購,也不得違規(guī)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guī)進行認購。
12、投資人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人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3、投資人還可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fund.pingan.com),在與本公司達成網(wǎng)上
交易的相關協(xié)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了解有關基金網(wǎng)上交易的具體業(yè)務
規(guī)則后,通過本公司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辦理開戶、認購等業(yè)務(目前本公司僅對個人
投資者開通網(wǎng)上交易服務)。
14、銷售網(wǎng)點(包括直銷中心和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wǎng)點)或網(wǎng)上交易渠道
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
請是否有效應以基金登記機構(即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登記為準。投
資人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查詢最終成交確認
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5、對未開設銷售網(wǎng)點的地方的投資人,投資人可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
電話(400-800-4800)、直銷專線電話(0755-22627627)或各銷售機構咨詢電話
了解認購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安排做適當調整。
17、本公告僅對“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發(fā)
售的有關事項和規(guī)定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ETF-FOF)”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招募說明書》。
18、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招募說明書》、《基金產
品資料概要》及本公告將同時發(fā)布在本公司網(wǎng)站(fund.pingan.com)和中國證
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wǎng)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投資人亦可通過
本公司網(wǎng)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9、各銷售機構銷售網(wǎng)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
咨詢。
20、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
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
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者根據(jù)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
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
而形成的系統(tǒng)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tǒng)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xù)
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
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本基金的具體運作特點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本基金的一般風
險及特有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qū)別。定期
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
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guī)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況下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
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資產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以下簡稱“港股
通”)允許買賣的規(guī)定范圍內的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型開放式基金
(以下分別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港股通標的ETF”,合稱“港股通標的證
券”),如投資,將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
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通標的證券價格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
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和ETF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通標的證券價格
可能表現(xiàn)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
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
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標的證券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
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煩請查閱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jié)的
具體內容。
本基金可根據(jù)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
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證券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證券,基金資
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通標的證券。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存在大類資產配置風險,有可能受到經濟周期、市場
環(huán)境或基金管理人對市場所處的經濟周期和產業(yè)周期的判斷不足等因素的影響,
導致基金的各類資產配置比例偏離最優(yōu)化水平,給基金投資組合的績效帶來風險。
本基金對被投資基金的評估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將在基金投資決策中給基金帶來
一定的不確定性的風險。被投資基金的波動會受到宏觀經濟環(huán)境、行業(yè)周期、基
金經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經營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本基金整體表
現(xiàn)可能在特定時期內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堅持價值和長期投資理念,重視基金
投資風險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資范圍的規(guī)定,本基金無法完全規(guī)避基金市場、股
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下跌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如投資,除與其他僅投資于境內市場股票
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投資存托憑證的特殊風險。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yè)績表
現(xiàn)、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
本基金的各類基金份額均設置最短持有期,原則上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
期為3個月(紅利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按原基金份額鎖定),基金
份額在最短持有期內不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最短持有期到期后進入開放持
有期,每份基金份額自其開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因此
基金份額持有人面臨在最短持有期內不能贖回基金份額的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
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
策,并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shù)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
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投資
于本基金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損失全部本金。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有
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
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
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jù)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
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建議基金
投資人在選擇本基金之前,通過正規(guī)的途徑,如: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熱線(400-
800-4800),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fund.pingan.com)或者通過銷售機構,對本基金
進行充分、詳細的了解。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募集,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
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
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xiàn)。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shù)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shù)的5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
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投資人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
回基金,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及屆時披露的基金銷售機構名錄。
21、投資者確認知曉并同意認/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同意履行
全力配合基金管理人穿透識別最終投資者(穿透識別標準以法律法規(guī)、自律規(guī)則
及相關開戶機構的要求為準,下同)的義務,如投資者拒絕配合基金管理人進行
穿透識別最終投資者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投資者的認/申購申請,認/申購申
請已經確認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強制贖回相應的基金份額,基金管理人強制贖回
投資者相應的基金份額不受最短持有期的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承諾其知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國人民銀行關
于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后續(xù)控制措施的通知》、《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
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落實執(zhí)行聯(lián)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
的通知》等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不會違反任何前
述規(guī)定;承諾用于基金投資的資金來源不屬于違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承諾出示
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積極履行反洗錢職責,不借助本業(yè)
務進行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基金份額持有人承諾,其不屬于聯(lián)合國、
中國有權機關或其他司法管轄區(qū)有權機關制裁名單內的企業(yè)或個人,不位于被聯(lián)
合國、中國有權機關或其他司法管轄區(qū)有權機關制裁的國家和地區(qū)。
22、本公告解釋權歸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
基金簡稱: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混合(ETF-FOF)
基金代碼為:
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混合(ETF-FOF)A:025913
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混合(ETF-FOF)C:025914
2、基金的類別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對于本基金的各類基金份額,每份基金份額設定最短持有期,即基金合同
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確認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
有期起始日),至該日3個月后的對應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間
的區(qū)間,若該日3個月后的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順延至
下一個工作日。基金份額在最短持有期內不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
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結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期間可以辦理贖回
及轉換轉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
個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
的開放持有期首日起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轉換轉出業(yè)務的,該基
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
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4、基金存續(xù)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1.00元人民幣
6、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資產配置及優(yōu)選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力爭實現(xiàn)基金
資產的長期穩(wěn)健增值。
7、發(fā)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
人。
8、銷售機構
(1)直銷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電話:0755-22627627
傳真:0755-23990088
聯(lián)系人:鄭權
網(wǎng)址:fund.pingan.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網(wǎng)上交易平臺
網(wǎng)址:fund.pingan.com
聯(lián)系人:張勇
客戶服務電話:400-800-4800
(3)非直銷銷售機構
本基金非直銷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
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
業(yè)務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yè)務規(guī)則與操作流程。
9、基金募集時間安排、募集規(guī)模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開發(fā)售。在上述
時間段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
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同時發(fā)售。基金管理人根據(jù)
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募集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同時也可根據(jù)
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fā)售,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shù)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4)本基金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為2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
募集期內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預計T日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
本基金募集總規(guī)模(以有效認購金額計算,不含募集期間利息)接近、達到或超
過募集規(guī)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xiàn)規(guī)模的有效控制,
本基金可于T+1日提前結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5)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
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相
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shù)額以登記機
構的記錄為準。
(6)基金募集期屆滿,未達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條件,或基金募集期內發(fā)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則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
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
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guī)定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jù)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其中A類基金份額為在投資人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
且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凈值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為從
本類別基金資產凈值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且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的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基金代碼。由于兩類基金份額的收費
方式不同,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
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shù)。有關基金份額類別的具體設
置、費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確定,并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投資人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
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減少或調整
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3、認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
購費用,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認購設置級差費率,認購費率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
遞減。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本基金認
購A類基金份額的具體費用如下:
認購金額M(元)(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 <100萬 0.60%
100萬 ≤ M <500萬 0.40%
M ≥500萬 每筆1000元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
期間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4、認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的計算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計算公式為: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2)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小數(shù)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3)計算舉例
例:某投資人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
確認,認購費率為0.60%,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3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
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3)/1.00=9,943.36份
即:投資人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確
認,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3元,則其可得到9,943.36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的計算
若投資者選擇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小數(shù)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確
認,該筆認購產生利息5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且該認購申請被全額確認,
該筆認購產生利息5元,則其可得到10,005.00份C類基金份額。
5、認購申請受理完成后,投資者不得撤銷。
6、本基金目前對單個投資人的認購不設上限限制,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
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
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
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
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
確認為準。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通過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yè)務辦理時間
個人投資者通過網(wǎng)上交易認購業(yè)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fā)售日(周六、周日
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基金發(fā)售日15:00之后提交的認購申請順延至下一交易日,
募集期最后一日15:00結束認購;通過直銷柜臺認購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fā)售日
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簽字的《基金賬戶業(yè)務申請表-個人》(一式兩份);
(2)提供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等)復印件;
(3)提供本人銀行儲蓄存折(卡)復印件;
(4)提供簽字的《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5)提供填妥并簽字的《個人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
(6)提供填妥并客戶本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xié)議書》(一式兩
份);
(7)提供填妥并客戶本人簽字的《個人客戶納稅身份聲明文件》。
委托他人代辦開戶的還須:
(1)提供經本人簽字確認或經公證的委托代辦開放式基金業(yè)務授權委托書;
(2)提供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進行風險測評確定風險承受能力(如已測評過可略過此步);
(2)如客戶為普通投資者,根據(jù)風險承受等級測評結果與產品風險等級的
匹配情況提供填妥并簽字的《普通投資者風險匹配告知書及確認書》、《普通投
資者風險不匹配警示函及確認書》、《普通投資者購買高風險產品警示函及確認
書》,并完成對應確認書的錄音或錄像;
(3)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yè)務申請表》;
(4)出示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lián)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5)出示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xù)。
4、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
個人投資者也可從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wǎng)站(fund.pingan.com)上下載有關
直銷業(yè)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yè)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2)直銷中心與其他銷售網(wǎng)點的業(yè)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直銷咨詢電話:0755-22627627。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
個人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xù)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guī)
定為準。
(三)繳款方式
1、個人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
資金結算賬戶,由銷售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2、通過本公司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
其在本公司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在提交認購申請時通過實時支付
的方式繳款。
3、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
式如下:
(1)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
本公司的直銷專戶。
1)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賬號:0122500000624
大額支付號:307584021120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深圳分行桂園支行
2)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767963010571
大額支付號:104584001493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蛇口網(wǎng)谷支行
3)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44201503500059188168
大額支付號:105584000407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4)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41-005000040018488
大額支付號:103584000507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分行中心區(qū)支行
5)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
賬號:443066450018010046284
大額支付號:301584000467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學府支行
6)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4000020829200412316
大額支付號:102584002081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八卦嶺支行
7)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755918093810802
大額支付號:308584001303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分行深圳灣支行
8)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專戶
賬號:337010100101234454
大額支付號:309584005014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深圳分行營業(yè)部
以上八個賬戶均可進行資金的劃入,銀行戶名須填寫完整,包含括號和括號
里的全部內容。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個人投資者當日提交申請并在當日規(guī)定時間內認購資金到賬,方可視
為有效申請;如果個人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未到賬,實際資金到賬之日提交的申
請可視為有效申請;如果個人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到賬,但是晚于規(guī)定時間,則
當日提交的申請可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受理。
4、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xù)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繳款金額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繳款時間晚于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規(guī)定時間的;
(5)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通過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yè)務辦理時間
機構投資者認購業(yè)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fā)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
周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簽章的《基金賬戶業(yè)務申請表-機構》
(一式兩份);
(2)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注冊登記證復印件(現(xiàn)時有效);
(3)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證,
須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4)提供填妥并加蓋預留印鑒章和公章的《基金業(yè)務印鑒卡》(一式三
份);
(5)提供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機構》(一式兩份),如有兩個
以上的授權經辦人且授權范圍不同的,須分開授權;
(6)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證,
須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7)提供加蓋公章的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或證明復印件;
(8)提供加蓋公章的《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9)提供加蓋公章的《機構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
(10)提供加蓋公章的《傳真交易協(xié)議》(一式兩份);
(11)提供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機構客戶納稅身份聲明文件》;
(12)提供加蓋公章的公司章程復印件;
(13)提供加蓋公章的監(jiān)管部門的備案、批準文件、產品法律文件。
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失,
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應提交以下資料:
(1)進行風險測評確定風險承受能力(如已測評過可略過此步);
(2)如客戶為普通投資者,根據(jù)風險承受等級測評結果與產品風險等級的
匹配情況提供填妥并簽字的《普通投資者風險匹配告知書及確認書》、《普通投
資者風險不匹配警示函及確認書》、《普通投資者購買高風險產品警示函及確認
書》,并完成對應確認書的錄音或錄像;
(3)加蓋預留印鑒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yè)務申請表》;
(4)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證,
須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5)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lián)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xù)的投資者可提供規(guī)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投資者也可從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wǎng)站(fund.pingan.com)上下載直銷業(yè)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
辦理業(yè)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銷中心與其他銷售網(wǎng)點的業(yè)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6、直銷咨詢電話:0755-22627627。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
機構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xù)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guī)
定為準。
(三)繳款方式
1、機構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
資金結算賬戶,由銷售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2、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
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
本公司的直銷專戶。
1)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賬號:0122500000624
大額支付號:307584021120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深圳分行桂園支行
2)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767963010571
大額支付號:104584001493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蛇口網(wǎng)谷支行
3)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44201503500059188168
大額支付號:105584000407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4)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41-005000040018488
大額支付號:103584000507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分行中心區(qū)支行
5)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
賬號:443066450018010046284
大額支付號:301584000467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學府支行
6)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4000020829200412316
大額支付號:102584002081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八卦嶺支行
7)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賬戶
賬號:755918093810802
大額支付號:308584001303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分行深圳灣支行
8)戶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專戶
賬號:337010100101234454
大額支付號:309584005014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深圳分行營業(yè)部
以上八個賬戶均可進行資金的劃入,銀行戶名須填寫完整,包含括號和括號
里的全部內容。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機構投資者當日提交申請并在當日規(guī)定時間內認購資金到賬,方可視
為有效申請;如果機構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未到賬,實際資金到賬之日提交的申
請可視為有效申請;如果機構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到賬,但是晚于規(guī)定時間,則
當日提交的申請可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受理。
3、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xù)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繳款金額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繳款時間晚于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規(guī)定時間的;
(5)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過戶登記與退款
1、本基金登記機構(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后對基金權益進
行過戶登記。
2、投資者的無效認購資金,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或指定券商資金賬戶劃出。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據(jù)登記機構確認的數(shù)據(jù),將有效認購資金(不
含認購費)及有效認購申請資金產生的利息一并劃入在基金托管人的專用賬戶,
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
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shù)證明。
2、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規(guī)定辦理了基金驗資和備
案手續(xù)后,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wǎng)站上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
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
自承擔。
4、基金合同未能生效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成立時間:2011年1月7日
客服電話:400-800-4800
電話:0755-22623179
聯(lián)系人:馬杰
網(wǎng)址:fund.pingan.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長沙市岳麓區(qū)濱江路53號楷林商務中心B座
辦公地址:長沙市岳麓區(qū)濱江路53號楷林商務中心B座
郵政編碼:410205
法定代表人:趙小中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18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23〕1840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402155.3754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三)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同本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部分第8點內容。
(四)登記機構
名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34層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電話:0755-81928744
傳真:0755-23990088
聯(lián)系人:李博文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陳穎華、王健
聯(lián)系人:陳穎華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0755)25028288
傳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經辦注冊會計師:吳翠蓉、黃擁璇
聯(lián)系人:吳翠蓉
八、發(fā)售費用
本次基金發(fā)售中發(fā)生的與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
發(fā)行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平安盈順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