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易選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鵬華易選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
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鵬華易選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FOF)C 基金代碼 025951
基金管理人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
基金類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其他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開放申購,每筆認購/申購所得基金份額持有滿3個月后每個開放日開放贖回
基金經理 鄭科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04年04月05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注:無。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本部分請閱讀《鵬華易選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基金
的投資”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優選基金積極把握基金市場的投資機會,力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REITs”))。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投資于境內依法發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證券(包括股票和ETF)、存托憑證、債券(含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政府支持機構債、地方政府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合計占基金資產的5%-30%;投資于境內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境內權益類資產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前述偏股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中約定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60%;2)根據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如果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比例會做相應調整。
主要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2、基金投資策略(含港股通ETF);3、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策略;4、債券投資策略;5、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6、公募REITs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新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70%+中證A500指數收益率×18%+恒生指數收益率(經匯率估值調整)×2%+上海黃金交易所
Au9999現貨實盤合約收益率×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預期風險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中基金。若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證券,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
準的比較圖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其中,對通過直銷中心認/申購的養老金
客戶適用特定費率(詳情請查閱招募說明書),其他投資人適用下表一般費率:
費用類型 金額(M,元)/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認購費 M -
申購費 M -
贖回費 N -
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
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率 0.3%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率 0.15%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25%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本基
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托管
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費。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
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
準。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風險
(1)作為基金中基金的風險
本基金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資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管理人在
選擇基金構建組合的時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過往信息。但基金的過往業績和表
現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將來業績和表現,其中存在一定的風險。
(2)最短持有期限內不能贖回基金份額的風險
本基金對于單筆認/申購的基金份額設置3個月的最短持有期(因本基金紅利再投資所
生成的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約定另行計算)。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回申請,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基金
份額持有人可以提出贖回申請。投資者面臨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資金不能
贖回的風險。
(3)流通受限基金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流通受限基金。對于上市交易的封閉式基金而言,當要賣出基
金的時候,可能會面臨在一定的價格下無法賣出而要降價賣出的風險;對于其他流通受限
基金而言,在本基金參與投資后將在一定的期限內無法贖回,在本基金需要變現時可能存
在因無法變現這部分資產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
(4)港股通機制下,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港股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香港聯
交所”或“聯交所”)上市的港股通標的證券,基金資產若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證券,除與
其他投資于內地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
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所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市場
聯動的風險、股價波動的風險、匯率風險、港股通額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
帶來的風險、港股通交易日設定的風險、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港股通下對公
司行為的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港
股通規則變動帶來的風險、基金資產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比例的風險、投資港股通ETF帶
來的風險、其他可能的風險。
(5)存托憑證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
外,若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還將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
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基金作為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
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
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
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
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
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
險。
(6)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
險、利率風險及評級風險等。由于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收益來自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
或剩余權益,因此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還面臨基礎資產特定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及現金流
預測風險等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7)公募REITs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公募REITs,若本基金投資公募REITs的,將面臨投資公募
REITs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波動風險、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風險、基金份額交
易價格折溢價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調整風險、終止上市風險等。公募REITs相關法律
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可能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和業務規
則,投資者應當及時予以關注和了解。
(8)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因
此,在本基金的運作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面臨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2、普通基金中基金共有的風險,如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
險及其他風險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
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
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
關臨時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
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
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鵬華基金官方網站[www.phfund.com.cn][客服電話: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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