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廣發集輝債券A)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廣發集輝債券A)基金
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廣發集輝債券基金代碼025991
下屬基金簡稱廣發集輝債券A下屬基金代碼025991
基金管理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類型債券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
基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劉志輝
證券從業日期2012-07-06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
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其他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
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
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注:1、本基金為二級債基,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與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為基
金資產的5%-20%,在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債基金。
2、本基金可持有其他基金,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在嚴格控制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靈活的資產配置,
投資目標
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持續穩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包
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
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
投資范圍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
資券)以及經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債券類金融工
具)、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
具、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依法發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
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僅包括全市場股票ETF及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股票型基金、計入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
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投資范圍包
含基金的基金和本基金基金經理管理的其他基金)、國債期貨、信用
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與可交換債
券的比例合計為基金資產的5%-20%,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
的50%,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
金資產的比例為60%以上或者最近4個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憑證)
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
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對投資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做出相應調整。
具體包括:1、大類資產配置;2、債券投資策略;3、股票投資策略;
主要投資策略
4、基金投資策略;5、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策略。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82%+滬深300指數收益率×10%+
業績比較基準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3%+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
×5%
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風險水平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資產若投資于港股,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
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
風險收益特征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
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
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
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
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注:詳見《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資”。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
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持有期限(N)
M
100萬元≤M
認購費
300萬元≤M
M≥500萬元1000元/筆
M
100萬元≤M
申購費(前收費)
300萬元≤M
M≥500萬元1000元/筆
N
贖回費7日≤N
N≥30日0.00%
注:1、基金的認/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可用于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不列入基金資產;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對銷售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具體以實際收取為準。
2、基金可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者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
投資者實施差別的認/申購費率,具體費率優惠詳見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公告。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費方
管理費0.60%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0.15%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規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律師費、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基
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
其他費用費用等費用,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相關服務機構
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
書》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的管理費/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
/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對應資產凈值后剩余部分計提。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資產的80%;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與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為基金資產的
5%-20%,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
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以
上或者最近4個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60%的混合型
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
產凈值的10%。在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債基金。
(2)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
(3)投資信用衍生品的風險
(4)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5)投資債券回購的風險
(6)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風險
1)港股交易失敗風險
2)匯率風險
3)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帶來的風險
4)境外市場的風險
5)本基金會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投資策略的需要進行調整,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對港
股進行投資的可能。
(7)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8)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
1)基金公司經營管理風險
2)基金運作風險
3)基金投資風險
4)巨額贖回引起的凈值波動風險
2、開放式基金的共有風險
(1)市場風險;(2)管理風險;(3)職業道德風險;(4)流動性風險;(5)合規性風
險;(6)投資管理風險;(7)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
能不一致的風險等。
3、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
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及定期報告等。
如投資者對基金合同有爭議的,爭議解決處理方式詳見基金合同“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關章節。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廣發基金官方網站[www.gffunds.com.cn][客服電話: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3)《廣發集輝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5)基金份額凈值
(6)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7)其他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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