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的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新ETF申購贖回清單格式規則,自2025年11月17日起,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進行版本更新,具體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擬更新申購贖回清單版本的上交所ETF列表
序號 基金代碼 基金全稱 場內簡稱 擴位簡稱
1 510570 興業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500 興業中證500ETF
2 510370 興業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300 300指數ETF
3 530680 興業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180E 上證180指數ETF基金
4 563650 興業中證A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A500中證 中證A500龍頭ETF
5 589050 興業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科創E 科創綜指ETF興業
6 563620 興業中證全指自由現金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現金流全 自由現金流全指ETF
7 563570 興業中證金融科技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金融科 金融科技ETF興業
8 563560 興業中證科技優勢成長50策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科技成長 科技成長ETF興業
二、修訂情況說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購贖回清單格式修訂如下:
(1)原“申購上限”、“贖回上限”字段調整為“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字段,并新增“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字段;
(2)新增“申購贖回模式”字段;
(3)新增“掛牌市場”標識;
(4)調整“現金替代標志”字段描述:
①若ETF采用實物申贖模式,對于滬市成份證券,“允許現金替代”標志表示申購基金份額優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時差額部分用現金替代,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替代;對于非滬市成份證券,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只能使用現金作為替代,根據基金管理人代買賣情況,與投資者進行退款或補款。
②若ETF采用現金申贖模式,“允許現金替代”標志表示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只能使用現金作為替代,根據基金管理人代買賣情況,與投資者進行退款或補款。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將采用新版申購贖回清單。相應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如涉及)也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僅對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并相應修改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如涉及)的事項進行說明。本公司旗下ETF申購贖回清單以證券交易所實際公布的為準,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進行查詢。
如有疑問,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網站(www.cib-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00-95561)咨詢相關事宜。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價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證券經紀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證券經紀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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