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的公告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并參與費率優惠的公告
根據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簽署的銷售服務協議,自2025年10月23日起,浙商銀行將銷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體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
序號 基金名稱 簡稱 適用基金代碼
1 金元順安金元寶貨幣市場基金 金元順安金元寶貨幣 A類:620010
B類:620011
二、業務范圍
自2025年10月23日起,投資者可在浙商銀行辦理上述基金的開戶、認購、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及基金轉換等業務。今后本公司發行的其它開放式基金均適用于上述業務,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具體業務的辦理請參照本公司及浙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規則和流程。
三、費率優惠
經與浙商銀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旗下基金參加浙商銀行的費率優惠。具體折扣費率、業務辦理的流程、費率優惠期限以浙商銀行頁面公示為準。基金原費率請詳見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發布的最新業務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過浙商銀行銷售的基金產品或者對已通過浙商銀行銷售的基金產品新增、變更份額類別,則自該基金產品或該類份額開放申購當日起,將同時開通該基金或該類份額上述優惠活動。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是指投資者通過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和扣款金額,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2、投資者可到浙商銀行銷售網點申請開辦基金定投業務并約定每期固定的申購金額,每期申購金額限制如下:貨幣型基金A類的定期定額投資最低限額為1元,貨幣型基金B類的定期定額投資最低限額為5萬元(首次300萬),其余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最低限額為10元,具體辦理事宜請以浙商銀行的安排為準。
3、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網站:www.cz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27
(2)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網站:www.jysa99.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66-0666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在極端情況下仍然存在本金損失的風險。本公司提醒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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